9月新制上路!! 保留癌友生育希望~
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
- 補助資格:
- 具我國國籍,年齡18歲至40歲
- 罹患乳癌(0-3期)或血液癌(包括白血病、淋巴癌或多發性骨髓瘤)
- 補助金額:
- 女性取卵補助最高7萬元/次
- 男性取精補助最高8千元/次
- 每位病友最多補助2次療程
- 試辦機構:
通過衛生福利部癌症診療品質認證且為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名單請見:國民健康署官網首頁 >健康主題 >全人健康 >醫療性生育保存)。
- 申請流程:
符合補助資格民眾至癌症診療品質認證醫院接受癌症治療,經進行癌症治療與生育保存相關之知情同意事項說明後,轉介至同院(或鄰近的分院或兒童醫院)之人工生殖單位。經確認資格並進行生育保存相關之知情同意事項說明後,由該機構協助採紙本文件申請補助,並於取得補助資格後2個月內施術,並於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由施術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協助申請該次療程的補助費用,經國民健康署審查通過後,即可撥付至申請者的指定帳戶。
- 應準備文件:
身分證正本及影本、罹患乳癌/血液癌之診斷證明書(敘明符合補助條件相關說明)及匯款帳戶資料等文件。
- 詳細內容及聯絡方式:
可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官網首頁[醫療性生育保存專區]查詢,或撥打國民健康署人工生殖諮詢專線(02)25580900,將由專人提供即時的服務。